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前身是杭州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设立,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2015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现由金华(校本部)、杭州(西湖校区、萧山校区)、兰溪3个校区,20个学院(含独立学院)组成。
学科门类齐全,有72个本科专业,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数学、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生态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课程28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
现诚邀广大海内外优秀青年博士加盟我校。期待与各位优秀人才一起逐梦一流!
一、全力打造人才沃土
学校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校训精神,统筹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以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为契机,按“精教育、强人文、特理工、优交叉”的思路,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进学科造峰,重点培育和形成了一批高水平的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和重点研究领域,是各类优秀人才大展身手的良好舞台。
(一)事业平台优势
学校经历60余年的建设发展,已在一系列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学科建设成效显著,拥有20个省一流学科,并列省属高校之首;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10个学科获评B级以上,列浙江省属高校前列;拥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41个。学校学科建设目前已进入稳健发展阶段,优秀人才加盟我校,达到研究生导师条件的优秀青年博士在入职当年或次年可招收研究生,学科的硬件、软件及团队力量可以迅速形成合力。
(二)生活保障优势
学校生活保障配套完善,根据政策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安家费和周转公寓。学校拥有自幼儿园至高中段全系列优质附属学校,全力协助教工子女接受优质教育,并在入境、落户、配偶工作安置医疗保健等方面,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帮助优秀人才尽快融入环境,解除后顾之忧,实现安居乐业。
(三)工作环境优势
学校是近十年来我国发展进步最快的高校之一,当前正处于特色鲜明一流大学建设的关键期,充满朝气与活力。师资学缘多样开放,地缘兼容并包。学校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在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重大科研项目申请、奖项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提供良好的办公和实验条件,帮助组建或融入科研团队,根据需要配备科研助手,并视个人及团队建设发展情况追加支持。发展就是机遇,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具有良好的自我实现空间。
(四)地理区位优势
学校本部位于长三角区域的金华市,是浙江省地理中心,拥有高铁枢纽与机场,处于上海两小时经济圈之内,高铁通勤时间距上海1.5小时,距杭州45分钟;学校在杭州设有西湖校区与萧山校区。在日常出行、学术交流方面,学校具有便捷的区位优势。
(五)文化氛围优势
金华是浙学发源地,风物清嘉、风俗淳厚,是全国山水宜居之城、休闲养心之地、健康饮食之都。学校重视协调发展,强调人文关怀。建设教工餐厅,改造阅览空间,精心构建交流场所。定期组织健康体检与休闲疗养,工会娱乐活动有声有色。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在安心工作之余,也能拥有心灵栖居的温馨家园。
二、青年博士引进政策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首聘期制度
引进博士实行4年首聘期制度。
(三)待遇(服务期10年,首聘期4年)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薪酬 | |
基础性安家费 | 绩效性安家费 | ||
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校提供基础性安家费50万元。(报到第一年支付35万元,第二年起每年支付5万元。若首聘期内购房,可向学校申请一次性支付剩余基础性安家费。) | 完成单项科研业绩计分1000分及以上:学校提供绩效性安家费30万元 | 人文社科5万元; 理工科10万元 | 按所聘岗位兑现待遇。 |
备注: 1.特别优秀者可以直接聘为校聘副教授/教授,首聘期内享受相应的校聘副教授/教授岗位津贴。 2.科研业绩按照学校规定可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 3.首聘期须完成教学类、科研类、人才类、服务类等业绩总和达到200分,即可享受基础性安家费50万元;若达不到,须退回全部已发放的基础性安家费,学校将不再续聘。 | |||
(四)服务期
1.引进人才享受的所有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岗位津贴均有十年服务期要求;
2.服务期未满离职的:
(1)全额退回已经享受的所有安家费;
(2)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核减后退回剩余部分科研启动费;
(3)缴纳伍万元额度的提前离开违约金。
(五)备注说明
1.科研业绩计分规则见附件3、其他业绩计分规则见附件4;
2.成果归属要求:所有目标任务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完成;
3.薪酬特殊说明:特殊学科、特殊专业或者我校紧缺人才,待遇适当调整。所涉薪酬、安家费均为税前;
4.报到时限要求: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一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报到。
三、本政策由学校人力资源部人才办负责解释。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zhaopin@zjnu.edu.cn)直接报名。
(二)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岗位表见附件2
(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2441(姜老师、才老师、周老师)
电子信箱:zhaopin@zjnu.edu.cn
招聘公告网址:http://rsc.z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