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吉林大学就业育人导师”团队及选聘“吉林大学就业育人导师”的通知
2025年09月18日 13:56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人员: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就业育人,汇聚校内外教育资源,加力推进有用有效、贴近贴实、分层分众就业指导服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决定组建“吉林大学就业育人导师”团队(以下简称“导师团”)并开展“吉林大学就业育人导师”选聘工作。
一、导师类别构成
“吉林大学就业育人导师”团队是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学生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咨询指导服务。导师团成员在校内和校外相关人员中选聘,分为青年导师、骨干导师、专家导师三个类别。校内导师由我校具有就业指导工作经验或从事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研究的专业教师、行政管理干部、辅导员等人员组成。校外导师由其他高校就业工作相关人员和专家学者以及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等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任务
导师团成员聚焦强化学生高质量生涯教育指导和提高就业育人质效,参与开展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生涯教育理论研究、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学生实习实践等工作。
1.为学校开展生涯教育教学与就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参与推进学校生涯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标准,努力打造国家规划教材、示范课程和教学成果;
3.参与推进学校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4.承担或参与国家级、省级和学校就业工作研究;
5.参与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相关工作;
6.参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咨询指导。
三、导师选聘管理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业务能力强。熟悉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熟悉人力资源市场,在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积累和实践经验。能够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就业创业比赛,能够承担相关教学任务。
3.有较好的工作成果。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教学、科研、咨询、大赛等方面具有一定成果。
(二)选聘流程
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报名,校内各单位也可邀请并推荐相关人选参与聘任。学生就业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审核与评级工作,并颁发导师聘书。
(三)导师管理
1.导师团实行动态管理考核。青年导师每届任期1年,骨干导师每届任期2年,专家导师每届任期3年,期满后进行重新遴选和聘任。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适时对导师团进行调整和补充。表现优异者可晋升导师类别或延长聘期。
2.为导师开展工作提供保障。组织导师参加教育部及省内相关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帮助导师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相关要求
请参与选聘的相关人员填写《吉林大学就业育人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吉林大学就业育人导师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9月23日(星期二)16: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相关成果证明等),交至学生就业中心指导科(鼎新楼C区303-9)。
联系人:孙卓 曹雪 85166557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8日